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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三个准则再次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: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通知要求,征求对《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》、《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》、《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》的修改意见,请各所结合代理工作实际,认真学习讨论,对上述三个准则再次提出修改意见,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,请你们将修改意见汇总后于 邮箱地址:zhushuijianxun@126.com. 联系人:寻亚茹 电话:0991-2614351 新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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