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||||||||||||||||||
关于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税务师事务所: 近期有些事务所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中的《注册税务师行业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》(表六)填写提出了疑议,现将相关问题说明如下: 一、第2栏 “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”是指委托人支付给税务师事务所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收入。 二、第3栏至第6栏填写的是通过汇算清缴等鉴证业务调增(减)的税额。 三、第13栏“鉴证业务收入合计”是指委托人支付给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业务收入,应为第2、7、8、9栏之和。 四、表格的样本在协会网里,请自行下载,请于2007年5月30日前把填好的报表上传或发传真到自治区管理中心邮箱里。 联 系 人:寻亚茹 联系电话:0991-2614351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
| |||||||||||||||||||